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過量了怎么辦 用法用量怎樣控制
2017-04-14
來源:網絡
? 過即不及,這個詞語可以用到很多方面上,藥物的使用也是同理。在使用 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 是,用過量了怎么辦不同的人群,該怎樣控制其用法用量
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,是一種主治支氣管 哮喘 、喘息型支氣管炎及肺氣腫的藥物。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的藥物過量是:逾量中毒的先兆表現:胸痛,頭暈,嚴重的頭痛,嚴重 高血壓 ,持續惡心、嘔吐,持續心率增快或心搏強烈,情緒煩躁不安等。
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的使用還是以嚴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,才能起到最大的藥效。不同的人群的 用藥 的用法用量其實是有一定的差別的。例如:
緩解哮喘急性發作,包括支氣管痙攣:以1撳100微克作為最小起始劑量,如有必要可增至2撳。用于預防過敏原或運動引發的癥狀:運動前或接觸過敏原前10一15分鐘給藥。對于長期治療,最大劑量為每日給藥4次,每次2撳。
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藥劑量應低于推薦的成年患者用量。如果沒有達到充分的支氣管擴張作用,應逐漸增加劑量。
用于緩解哮喘急性發作,包括支氣管痙孿或在接觸過敏原之前及運動前給藥的推薦劑量為1撳,如有必要可增至2撳。長期治療—最大劑量為每日給藥4次,每次2撳。
4、本品可借助英立暢(Babyhaler )對5歲以下嬰、幼兒給藥。
約60%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謝成無活性形式(不僅包括片劑和糖漿,同時也包括約90%的吸入劑量),肝功能的損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積。
約60—70%吸入藥量或靜脈注射的沙丁胺醇經尿液以原型排出。腎功能損害的患者需減少劑量以防止過度或延長的藥物作用。
隨需要而使用本品,任一24小時內的用藥量不得超過8撳。若需增加給藥頻率或突然增加用藥量才能緩解癥狀,表明患者病情惡化或對哮喘控制不當。過量的藥物會導致不良反應,其不良反應如上述。
因此,只有在 醫生 的指導下,才可增加劑量或用藥次數,避免過量出現不良反應。
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,是一種主治支氣管 哮喘 、喘息型支氣管炎及肺氣腫的藥物。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的藥物過量是:逾量中毒的先兆表現:胸痛,頭暈,嚴重的頭痛,嚴重 高血壓 ,持續惡心、嘔吐,持續心率增快或心搏強烈,情緒煩躁不安等。
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的使用還是以嚴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,才能起到最大的藥效。不同的人群的 用藥 的用法用量其實是有一定的差別的。例如:
緩解哮喘急性發作,包括支氣管痙攣:以1撳100微克作為最小起始劑量,如有必要可增至2撳。用于預防過敏原或運動引發的癥狀:運動前或接觸過敏原前10一15分鐘給藥。對于長期治療,最大劑量為每日給藥4次,每次2撳。
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藥劑量應低于推薦的成年患者用量。如果沒有達到充分的支氣管擴張作用,應逐漸增加劑量。
用于緩解哮喘急性發作,包括支氣管痙孿或在接觸過敏原之前及運動前給藥的推薦劑量為1撳,如有必要可增至2撳。長期治療—最大劑量為每日給藥4次,每次2撳。
4、本品可借助英立暢(Babyhaler )對5歲以下嬰、幼兒給藥。
約60%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謝成無活性形式(不僅包括片劑和糖漿,同時也包括約90%的吸入劑量),肝功能的損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積。
約60—70%吸入藥量或靜脈注射的沙丁胺醇經尿液以原型排出。腎功能損害的患者需減少劑量以防止過度或延長的藥物作用。
隨需要而使用本品,任一24小時內的用藥量不得超過8撳。若需增加給藥頻率或突然增加用藥量才能緩解癥狀,表明患者病情惡化或對哮喘控制不當。過量的藥物會導致不良反應,其不良反應如上述。
因此,只有在 醫生 的指導下,才可增加劑量或用藥次數,避免過量出現不良反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