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用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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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膽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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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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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品為不規則碎片、顆粒或者粉末、黃色至深棕色,有的呈深綠色或淡紅色,半透明,有玻璃樣光澤,質脆,易吸潮,氣清香微腥,味極苦微回甜,有清涼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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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應癥/功能主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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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熱,平肝,明目。用于驚風抽搐,外治目赤腫痛,咽喉腫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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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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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5g*10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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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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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服:每日1~2次,每次0.3~1克,溫水服用。外用適量,研末或水調涂敷患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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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良反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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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報道臨床服用熊膽粉個別病人會出現皮膚瘙癢,輕度腹瀉等,停藥后可消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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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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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不明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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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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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忌煙、酒、辛辣刺激性食物。
- 孕婦慎用。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。
- 用藥時宜取粟米大小的量,用蒸餾水或冷開水調勻涂患處。
- 用藥時有異物感或用藥后有眼癢,眼瞼皮膚潮紅,眼脹或過敏現象者應停用,并到醫院就診。
- 用藥3天癥狀無緩解,應到醫院就診。
-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-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-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。
-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到的地方。
-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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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物相互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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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與其它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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貯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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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封,避光,置陰涼干燥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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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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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用玻璃瓶, 0.1克/瓶 X 6瓶/盒,0.1克/瓶 X 10瓶/盒; 0.15克/瓶 X 6瓶/盒,0.15克/瓶 X 10瓶/盒; 0.2克/瓶 X 6瓶/盒,0.2克/瓶 X 10瓶/盒; 0.25克/瓶 X 6瓶/盒,0.25克/瓶 X 10瓶/盒; 0.3克/瓶 X 6瓶/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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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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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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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準文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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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藥準字Z19991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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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產企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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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麗彩云南集團藥業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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